答:这主要出自以下几个标准:
1) GB150 P75 8.1.1 规定采用补强圈结构补强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钢材的标准常温抗拉强度下限值应不大于 540Mpa
补强圈厚度应不大于壳体厚度的 1.5 倍
壳体名义厚度应不大于 38mm
2) JB/T4736《补强圈》规定的补强圈适用范围除了以上3 条外还有
容器设计压力小于 6.4Mpa
容器设计温度不大于 350 度
不推荐用于 Cr-Mo 钢制的压力容器,也不推荐用于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容器,也不适用于承受疲劳载荷的容器
3) HG20583 P315 6.2.2 规定的遇到以下情况就不能再采用补强圈补强而要采用整体补强。除了以上两个标准的情况外还有:
设计压力大于 4Mpa 时,不能采用补强圈补强(和JB/T4736 有点小矛盾)
补强圈厚度超过被补强件壁厚的1.5 倍或者超过最大壁厚,碳钢最大壁厚是34mm,16MnR 是30mm,15MnVR 是28mm
4) HG20585 P430 对低温压力容器使用补强圈做出了更多的规定:
5.0.3 条 第5 款 (3)中规定带补强圈的结构不得用于容器壁厚大于30mm 的场合,也不得用于设计温度低于-46°C 的场合。
对于整体补强而言,由于补强圈的补强效果不理想并出于较高的结构设计的要求,
笔者认为对补强圈的使用除应按以上标准中严格的条款执行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其中第二三条在笔者所在单位的项目已经有广泛的应用:
不得用于需要热处理的设备。补强圈虽然结构简单容易施工,但是补强效果差,补强圈与壳体之间的间隙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在补强圈上设有排气孔,但补强圈结构在最终热处理后应力很复杂。
不得用于低温压力容器。补强圈补强效果很差,不建议在低温压力容器中使用。
不得用于壁厚大于 20mm 的压力容器。这是一个比较高的要求,在条件具备的项目中可以考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