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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气体分离设备商务网 → 行业书库 → 在线书籍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4.2.1条 钩钉或销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用于保温层的钩钉、销钉,可采用Φ3~Φ6mm的镀锌铁丝或低碳圆钢制作,直接焊装在碳钢制设备或管道上。其间距不应大于350mm。每平方米面积上的钩钉或销钉数为:侧部不应少于6个,底部不应少于8个。

  二、焊接钩钉或销钉时,应先用粉线在设备、管道壁上错行或对行划出每个钩钉或销钉的位置。

  三、在保冷结构中,钩钉或销钉不得穿透保冷层。塑料销钉应用粘结剂粘贴。

  第4.2.2条 支承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支承件的材质,应根据设备或管道材质确定,宜采用普通碳钢板或型钢制作。

  二、支承件不得设在有附件的位置上,环面应水平设置,各托架筋板之间安装误差不应大于10mm。

  三、当不允许直接焊于设备上时,应采用抱箍型支承件。

  第4.2.3条 支承件制作的宽度和安装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支承件的宽度,应小于绝热层厚度10mm,但最小不得小于20mm。

  二、立式设备和公称直径大于100mm的垂直管道支承件的安装间距:对保温平壁应为1.5~2m;对保温圆筒:当为高温介质时,应为2~3m,当为中低温介质时,应为3~5m;对保冷平壁或圆筒,均不得大于5m。

  第4.2.4条 壁上有加强筋板的方形设备、烟道、风道的绝热层,应利用其加强筋板代替支承件,也可在筋板边沿上加焊弯钩。

  第4.2.5条 球形容器的保冷层固定件,采用粘贴法装设销钉时,粘结剂应与销钉材质相匹配。每块绝热制品的销钉用量为4个。塑料销钉的长度,应小于保冷层厚度10mm,但最小不得小于20mm。

  第4.2.6条 管道采用软质毡、垫保温时,其支撑环的间距宜为0.5~1m。当采用金属保护层时,其环向接缝与支撑环的位置应一致。

  第4.2.7条 直接焊于不锈钢设备或管道上的固定件,必须采用不锈钢制作。当固定件采用碳钢制作时,应加焊不锈钢垫板。

  第4.2.8条 抱箍式固定件与设备或管道之间,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石棉板等隔垫:

  一、介质温度大于等于200℃。

  二、保冷结构。

  三、设备或管道系非铁素体碳钢。

  第4.2.9条 保冷结构的支、吊、托架等用的木垫块,应浸渍沥青防腐。

  第4.2.10条 设备振动部位的绝热层固定件,当壳体上已设有固定螺母时,螺杆扭紧丝扣后,应点固焊。

  第4.2.11条 设备封头处固定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采用焊接时,可在封头与筒体相交的切点处焊设支承环,并应在支承环上断续焊设固定环。

  二、当设备不允许焊接时,支承环应改用抱箍型。

  三、多层绝热层应逐层设置活动环及固定环。

  四、多层保冷里层应采用不锈钢制的活动环、固定环、钢丝或钢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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