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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气体分离设备商务网 → 技术交流 --> 乙炔设备,液氧设备,空分配件 --> 帖子:“焊接、切割作业的防火防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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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焊接、切割作业的防火防爆措施
楼主:游客4082 [2011/6/29 9:19:21]
  除了前述焊割设备和能源的火灾危险性之外,焊割作业引起火灾多数都是人为的,所以必须建立起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爆措施。
  一、作业中的防火措施
    (1)坚持动火审批制度。为保证企业的防火安全,企业应设固定的焊割车间(或场地),同时加强对临时焊割的部位和场所管理,坚持动火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审批。一级动火的情况有:禁火区域内;油罐、油槽车以及贮存过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的各种容器和设备;各种有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高空焊割作业;比较密闭的房间、容器和场所;作业现场堆存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一级动火制度的基本内容有:由要求进行焊割作业的车间或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单,交调度部门,由其召集焊工、安全、保卫、消防等有关人员到现场,据现场实际情况,议出安全实施的方案,明确岗位责任,定出作业时间,由参加部门的有关人员在动火申请单上签字,然后交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对危险性特别大的动火项目,由单位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动火。
  二级动火审批。二级动火情况有:在具有一定火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性焊割作业;小型的油箱、油桶等容器;登高焊割作业。二级动火制度的基本内容有:由申请焊割作业者填写动火申请单,由车间或工段的负责人召集焊工、车间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车间负责人、焊工和车间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字后,交给单位或保卫部门审批。
  三级动火审批。凡属非固定的、没有明显火险因素的场所,必须临时进行焊割作业时都属三级动火范围。三级动火的基本内容: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由焊工、车间或工段安全员签署意见后,报车间或工段长审批。
  (2)认真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作业工程不论大小,作业前都必须做好准备工作:
  焊工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现场情况,如焊割件的结构、性能,焊割件与其连接在一起的其他附件等。对临时作业现场要进行检查,察看现场环境和具体情况,估计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在室外焊割时,要注意风力大小和风向变化,以防金属火星随风吹溅到邻近的可燃物上。
  对生产、储存过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设备、容器和各种沾有油脂的焊割件,必须用热水、蒸汽或酸、碱液进行彻底的清洗,才能焊割。作业前采用一问、二看、三嗅、四测爆的检查方法,决不盲目焊割。
  对焊割工程较大、环境比较复杂的临时焊割场所,要与有关部门一起制订安全操作实施案,做到定人、定点、定措施、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对联合进行施工的大型项目,要有统一指挥,工段之间、工种之间,以及施工的步骤都要加强联系,统一步调,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焊割。
    (3)作业中应实施的安全措施。作业中为防止发生着火爆炸事故,对焊割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拆迁焊件。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禁火区域内,应把焊割件拆下来,迁到安全地方进行焊割。
  隔离焊件。对无法拆卸的焊割件,要把焊割的部位或设备与其他易燃易爆物质进行严密隔离。
  置换。对有可燃气体的容器、管道进行焊割时,可用惰性气体、蒸汽或水置换掉欲焊割的容器、管道内残存的可燃气体。
  清洗。对储存过易燃液体的设备和管道进行焊割前,应先用热水、蒸汽和酸液、碱液把残存在里面的易燃液体清洗掉。对无法溶解的残存污物,应先铲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清洗。
  移走危险物品。把焊割件附近的可燃或易燃物品搬走。
  敞开设备。对焊割的设备,作业前要卸压,打开全部入孔、阀门等。
  加强通风。在有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房间内作业时,应先进行通风,待房间内的易燃、易爆、有毒气体被排除后,才能进行焊割。
  提高湿度,进行冷却。作业点附近的可燃物无法搬移时,可采用淋水的方法,把可燃物浇湿,使其增加耐火能力。
  备好灭火器材。根据作业现场和焊割件的性质和特点,应配备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对大型工程项目和禁火区内的设备进行检修时,以及当作业现场较为复杂时,可以将消防车调到现场,做好灭火战斗准备,随时准备灭火。
  二、焊工的十个不焊、割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焊工有权拒绝焊、割,各级领导都应支持,不得强迫工人违章作业。
    (1)焊工没有操作证,又没有正式焊工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时,不能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擅自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的情况,不能盲目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能焊、割。
    (5)盛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之前;大型油罐、气柜经清洗后,未进行气体测爆,或测爆后已间隔了2个小时以上时,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聚丙烯薄膜、稻草、沥青等)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经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得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9)与外单位相接触的部位,在没有弄清外单位有否影响,或明知存在危险性又未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10)焊、割场所与附近其他工种互相有抵触时,不能焊、割。
第1楼:游客4936 [2011/6/29 9:19:20]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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