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温度变送器校准规程 |
版本:A 修改状态:0 |
2007 年 1 月 1 日 实施 |
本规程适用新领用、使用中和修理后的电动温度变送器的校准。
1 校准项目及技术要求
1.1 外观
不得有影响计量性能的缺陷。
1.2 基本误差
应不超过允许基本误差(输出量程的士0.5%)。
2 校准条件
2.1 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0--40度。
2.2 校准设备
2.2.1 直流电阻箱:提供输入电阻值。
2.2.2 直流数字电流表:变送器输出电流测量标准。
2.2.3 直流数字电压表:变送器输出电流测量标准。
2.2.4 直流稳压源:变送器的直流供电电源。
3 校准接线图
3.1 热电阻变送器校准
4 校准方法
4.1 外观
按本规范1.1的要求进行检查。
4.2 基本误差
4.2.1 根据变送器的输入信号选择相应的接线图。
4.2.2 对于具有调零和调量程电位器的变送器,允许在予热后进行
调整,但在校准过程中不允许再次调整。
4.2.3 校准点应包含上、下限在内至少5个点,校准点应均匀分布在整个测量范围内。
4.2.4 按输入信号增加和减少的方向,分别给变送器输入各被校准点所对应的输入电量值,读取变送器相应的实际输出值。对于上限值只校上行程,对于下限值只校下行程。
5 结果与处理
5.1 基本误差的计算
△A=Ad -AS
式中:△A一变送器上、下行程基本误差(mA);
Ad一上、下行程中测量的各校准点相应的实际输出值(mA);
AS一各校准点相应的理论输出值(mA);
其误差最大值应符合1.2要求.
5.2 凡经校准符合本规范要求的仪表粘贴“准用”标志,不合格的由生产运行部安排检修。
6 附言
6.1 执行本规程的校准记录采用《数字显示仪检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