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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主题:电动温度变送器校准规程
楼主:游客7834 [2011/8/8 19:21:56]

电动温度变送器校准规程

  版本:A         修改状态:0

  2007 年  1  月  1  日 实施

本规程适用新领用、使用中和修理后的电动温度变送器的校准。

校准项目及技术要求

1.1  外观

不得有影响计量性能的缺陷。

1.2  基本误差

应不超过允许基本误差(输出量程的士0.5%)。

校准条件

2.1  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0--40度。

2.2  校准设备

2.2.1  直流电阻箱:提供输入电阻值。

2.2.2  直流数字电流表:变送器输出电流测量标准。

2.2.3  直流数字电压表:变送器输出电流测量标准。

2.2.4  直流稳压源:变送器的直流供电电源。

校准接线图

3.1  热电阻变送器校准

 

校准方法

4.1  外观

按本规范1.1的要求进行检查。

4.2  基本误差

4.2.1  根据变送器的输入信号选择相应的接线图。

4.2.2  对于具有调零和调量程电位器的变送器,允许在予热后进行

调整,但在校准过程中不允许再次调整。

4.2.3  校准点应包含上、下限在内至少5个点,校准点应均匀分布在整个测量范围内。

4.2.4  按输入信号增加和减少的方向,分别给变送器输入各被校准点所对应的输入电量值,读取变送器相应的实际输出值。对于上限值只校上行程,对于下限值只校下行程。

结果与处理

5.1  基本误差的计算

          △A=Ad -AS

    式中:△A一变送器上、下行程基本误差(mA);

          Ad一上、下行程中测量的各校准点相应的实际输出值(mA);

          AS一各校准点相应的理论输出值(mA);

    其误差最大值应符合1.2要求.

5.2  凡经校准符合本规范要求的仪表粘贴“准用”标志,不合格的由生产运行部安排检修。

附言

6.1  执行本规程的校准记录采用《数字显示仪检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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