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宏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制氧厂
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对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产品在受控状态下生产,以满足用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制氧厂及相关车间对过程控制及策划和对过程控制的管理。
3、定义
过程控制:从原料空气压缩、冷却、净化、分离、调纯之间,对工艺操作和工艺参数进行监控、调整,从而达到控制产品质量的目的。
4、职责
4.1厂技术负责人原料空气、产品标准、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的管理及工艺制度执行效果的检查。
4.2厂设备管理负责人生产过程中设备的管理。
4.3电仪车间负责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更换、试机与管理。
4.4厂劳资员负责人员培训的管理。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产品生产的组织
5.1.1厂部根据公司年、季度计划和市场需求编制年、月生产作业计划。并应根据公司下达的产品数量、完成时间等内容合理安排、组织生产。
5.2产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协议。工艺操作按照本厂编制的《制氧厂工艺操作规程》执行。
5.3产品生产的工艺流程:
原料空气—压缩—冷却—净化—分离—产品气存储
5.4为满足用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化验人员每小时对产品气检验一次,并认真填写记录,确定对生产系统全过程进行控制。
产品气名称 |
控制参数 |
氧气 |
纯度≥99.6% |
氮气 |
纯度≥99.8% |
控制参数详见操作规程。
5.5厂技术负责人制定和下发有关技术标准。并按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处置。
5.6厂设备负责人对过程的生产设备进行归口管理,按《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点检和检修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率、运转率分别达到95%以上。
5.7电仪车间按《计量管理制度》负责对电控过程计算机软件、硬件和计量、检测设备进行管理。
5.8厂劳资员负责按《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进行培训,生产过程岗位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5.9厂技术负责人编制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相关车间负责会签,总工程师、主管生产厂长以及厂技术科负责人进行审核、厂长批准发布。
6、附加说明
6.1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6.2本制度具体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由制氧厂负责解释。
6.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